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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德威车轮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3  来源: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6346
核心提示: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日裁定受理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辰晖橡塑有限公司、嘉德物流有限公司、山东金颂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于2018年10月24日裁定受理山东海德威车轮有限公司、海德威控股有限公司、东营恒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营恒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重整案,并于2018年11月16日裁定上述9家企业合并重整,同时指定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担任9家企业管理人。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于201872日裁定受理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辰晖橡塑有限公司、嘉德物流有限公司、山东金颂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于20181024日裁定受理山东海德威车轮有限公司、海德威控股有限公司、东营恒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营恒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重整案,并于20181116日裁定上述9家企业合并重整,同时指定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担任9家企业管理人。鉴于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成功招募战略投资人,管理人现公开招募山东海德威车轮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以维护全体债权人和目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二)本次招募涉及的目标企业是山东海德威车轮有限公司;

(三)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文件并交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目标企业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四)与重整相关的税费事宜,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承担相关的税务风险。

二、目标公司概况

山东海德威车轮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158号,成立于20103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500552201126L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的研发、销售;变截面车轮的生产、销售;汽车配件辅料、黄金、白银及其制品的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目标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以车轮为主的汽车配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占地面积77490㎡(116亩),总建筑面积8.67万㎡,拥有年产600万套铝镁合金车轮生产线。

目标公司拥有目前国内先进的生产线及装配线,引进国际高精尖加工设备和检测、试验设备,现已通过TS16949国际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日本VIA实验室认证。

目标公司延用德国传统低压铸造技术,并引进清华大学先进的低压精细化铸造技术,购置熔炼铝屑兼用炉、模具加热炉、热处理炉、去浇口机、低压铸造机、数控车床等国内外先进工艺设备及研发设备,生产轿车、跑车及部分货车车辆专用节能环保型铝镁合金车轮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标公司凭借精湛的技术在轮毂行业迅速发展,产品销往欧洲、北美、中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致力于生产国内外高品质、大尺寸、个性化车轮产品,已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铝合金车轮产业集群基地,致力于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成为社会公信力企业。

三、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二)拥有与目标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82517时止。

2.报名地点:山东省广饶县迎宾路339号恒丰大厦B7楼山东正义之光(广饶)律师事务所。

3.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3)投资人的有权机构同意参与投资的决策文件;

4)投资人最新的章程复印件;

5)投资人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投资保证金的交纳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两日内需向管理人指定的下列账户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含尽职调查保证金),否则报名无效。

收款人名称: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

账号:37050165590100000391

(三)尽职调查

自报名次日起10日内完成尽职调查。

(四)提交投资文件

意向投资人应在2019910日前提交正式投资文件,投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计划书(形式和内容需符合管理人要求);

2.投资人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资人管理团队组成情况介绍; 

投资文件需正本1份,副本6份,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资文件需由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资文件需按管理人要求密封。 
 

()评审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重整投资人的评审时间、评审方式、评审标准,并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1.报名期间内无意向投资人报名的,本招募公告继续有效,管理人有权决定延长期限; 

2.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3.管理人电话:刘律师18954628677 李律师15275655988
 

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参与目标公司重整投资工作! 

 

山东海德威车轮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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