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轮毂  车轮  钢圈  铝轮  商用*市场  市场  商用  轮圈  标准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中国车轮企业积极应对美国反倾销反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滕飞  浏览次数:634
核心提示:一旦应诉失败,我们会想方设法升级产品,同时选择通过在国外投资设厂等方式绕道出海。  美国商务部3月19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
     一旦应诉失败,我们会想方设法升级产品,同时选择通过在国外投资设厂等方式‘绕道出海’。”

  美国商务部3月19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输美钢制车轮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欲据此对中国此类产品征收巨额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表示,机电商会仍在对终裁报告进行研究,目前不便发表评论。

  美国商务部当天表示,中国钢制车轮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钢制车轮时存在倾销行为,幅度从44.96%至193.54%不等;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25.66%至38.32%不等的补贴。

  国内最大的钢制车轮制造企业——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佳彦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公司对美出口额占全部出口额的60%以上,这一裁决结果将对公司业务造成冲击。“一旦应诉失败,我们会想方设法升级产品,同时选择通过在国外投资设厂等方式‘绕道出海’。”金佳彦说。

  正兴车轮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总经理谢华荣对本报记者说,“此次美国以印度为替代国作参考,计算出的反倾销税率为38%~98%,同时提出了多项反补贴项目,几乎把我们挡在了美国市场之外。”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在去年上半年年报中称,终裁结果不利将会对中国载重钢轮出口造成较明显的不利影响,并可能间接导致相关产能转而通过国内市场、其他出口市场消化,加大国内市场、其他出口市场的竞争压力。“公司现已通过增加越南生产基地产能的方式减少贸易摩擦对美国市场业务发展的不利影响。”日上车轮在半年报中称。据了解,2011年前9个月,该公司出口到美国的涉案产品实现销售2268.25万元,约占公司2011年前三季度载重钢轮产品营业收入的3.48%。

  2011年3月30日,美国两家钢轮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提起申请,要求对中国输美钢制车轮产品启动“双反”调查。当年4月19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并于10月27日作出初裁,认定中国输美钢制车轮存在倾销。由于涉及反补贴,此案也成为我国汽车零配件产业遭遇的首个美国“双反”调查。

  美国商务部文件显示,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车轮总价值约为8420万美元,2010年约为8040万美元,2009年约为6089万美元。

  自美国商务部对此案正式立案后,包括上述3家公司在内的多家中国钢轮制造企业积极应诉。金佳彦告诉记者,虽然聘请国外律师的费用要比国内律师贵一倍多,但公司仍选择应诉,力保美国市场。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也于当年4月1日成立了“美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应对小组”,并聘请艾普顿国际法律事务所和中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团队以应对此案。

  按照美方程序,除商务部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还要在4月30日左右作出裁决。如果ITC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但分析人士表示,美国商务部的终裁基本为“双反”税的征收扫清了道路。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充值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闽ICP备2022013003号-1
Powered by DESTOON